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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搭車,後座乘客要乖乖繫安全帶,否則被抓到沒繫上,1千5到6千元,就要不翼而飛了。俗稱「孫穗芬條款」的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正案」,已經三讀通過,未來後座乘客一律要繫好安全帶。但對警察臨檢來說,要從車外看清楚車內乘客有沒有繫安全帶,卻看不太清楚,新罰責在執行上有點難度。



「孫穗芬條款」拍板定案,未來民眾搭乘小型車,不想傷荷包,後座乘客可要記得乖乖繫好安全帶,否則上了一般道路,被抓到1500就飛了,若是開上更危險的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,卻沒繫好,最高罰到6000元,對誰開罰?帳單統統算在駕駛人頭上。

民眾:「我不贊成罰我。」記者:「為什麼?」民眾:「因為我沒辦法確定他後面的人什麼時候會解開,然後一邊開車一邊要注意後面人的動作,其實有點難度,載你(你載)的人通常是你的親人或是朋友,你本來就有義務要告知他。」

提醒家人注意安全,計程車司機未來也要盡到告知的責任,民眾若是不繫好安全帶,罰可是罰乘客。計程車駕駛林先生:「他不繫,我也沒辦法對吧,總不能說客人不繫就要打他,他若不繫,罰我們太無理。」

後座一次載3位,就連中間乘客,也要繫上安全帶,但要抓,沒那麼容易,有些人擋風玻璃上貼著隔熱紙,從外面看進去,一片黑漆漆,而且前座座椅,根本直接擋住視線,要看到後座乘客有沒有繫安全帶,實在困難。

未來警察要抓、要拍照,看樣子得要先動動腦筋。

文章來源: 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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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stacar13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